文物古建筑群多采用純木、磚木、土木等結構建造,可燃構件多,耐火等級低,加之這些古建筑的表層涂有大量的油漆涂料,極易發生火災。此外,大部分文物古建筑建筑密度大、防火間距小,外觀封閉,一旦發生火災,若撲救不及時,容易造成建筑坍塌,形成火燒連營之勢。加之目前多數文物古建筑被作為旅游景點,吸引著大量的游客,游客素質參差不齊、人員流動性大、消防意識不強,火災危險性增大。那么,我們能夠采取哪些措施,預防文物古建筑火災的發生呢?
(一)人防措施
文物古建筑單位應認真落實消防安全的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,抓好抓實安全制度的落實,用明確的規章制度規范古建筑內部工作人員和游客的消防安全行為。組建微型消防站,成立義務消防隊,并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專門的培訓,使其掌握一定的防火和滅火技能,具有初起火災撲救能力。
嚴格生活用火管理。一是管好動態火源。在文物古建筑內不得吸煙,未經批準不得動用明火作業。不管是內部人員,還是外部游客,吸煙后不得亂丟煙頭。特別是景區導游在帶領游客游覽前,應適當穿插講解消防安全知識,特別是提醒游客不能在非吸煙區吸煙。二是管好生活用火。如使用明火做飯、取暖等,要嚴格管理,用火后要及時熄滅。
嚴格電源管理。文物古建筑不準安裝大功率電燈和其他電器設備,電視機、計算機、空調器等電器具使用后應及時關閉或切斷電源,不得亂拉亂接電線,更不可超負荷用電。嚴禁亂拉亂接,電氣線路必須穿管保護。
在文物古建筑范圍內,禁止堆放柴草、木材等可燃物品,嚴禁燃放煙花爆竹、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。
(二)技防手段
一方面要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、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、電氣線路監控系統等,另一方面要結合文物古建筑分布情況,增設消防給水管道或消防水池,增設室外、室內消火栓,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水槍、水帶手抬機動泵等滅火器材,消防器材短缺的地方,增設水罐、水缸、水桶,確保滅火時有足夠的水源。
(三)宣傳方式
加大宣傳力度,利用門票、參觀券、宣傳手冊等印制防火提示,在重點部位張貼防火警示標識,制造播放消防公益廣告和典型火災事故案例警示宣傳片,開展“入戶式”“網格化”精準消防宣傳教育活動,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博物館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格局。
文物產權單位和管理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,明確每班次、各崗位人員報警、疏散、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,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演練。在民宗、民俗重要節點及人員密集時期結合實際制定專門的預案。
(來源:甌海消防)